一、发展行动计划的出台背景及目的
智慧广电是广电行业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促进智慧广电发展的指导意见》,我局在2021年8月23日,经省政府同意,联合省发改委、科技厅、工信厅、财政厅等部门,印发了《山东省“智慧广电”发展行动方案》,为我省智慧广电发展提供政策支撑,对各级广电部门开展智慧广电实践和探索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在面对媒体融合向纵深发展,广播电视从数字化网络化向智慧化演进的进程中,一定程度上受到了新旧技术体制换挡的制约,亟需对相关技术路线和实施路径加以明确。为此,我们组织制定了《山东省“智慧广电”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为我省广电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指引参考,从而为促进行业转型提供支撑。
二、发展行动计划的决策依据
《关于促进智慧广电发展的指导意见》《山东省“智慧广电”发展行动方案》
三、发展行动计划的制定过程
在开展《山东省智慧广电”行动方案》编制工作的同时,即启动了《行动计划》的制定工作,联合总局广科院,赴山东广播电视台、中国广电山东网络有限公司、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广播电视台等单位开展实地调研,形成了《行动计划》初稿,随后将初稿下发至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吸收各方修改意见形成第一轮征求意见稿,下发至各地广电部门进行意见征求。在2021年12月29日,召开由省、市、县三级播出机构和传输部门代表参加的座谈会,与基层一线进行深入交流,对第一轮征求意见稿进行讨论,就主要任务、实施步骤、承担单位等内容,从整体结构到具体细节,逐段逐条进行交流讨论,提出修改建议,形成第二轮征求意见稿。随后,将《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在局网站进行发布,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共收到各方建议74条,采纳吸收65条,正式印发稿已综合各方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
四、发展行动计划的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的制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关于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为推进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技术支撑。一是坚持系统性观念,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按照全媒体传播体系对于内容生产、全媒体传播、安全监管和产业生态等方面的技术支撑和生产能力要求进行谋划;二是坚持创新理念,突出科技引领作用和移动优先原则,借鉴互联网思维,各系统向云化、IP化、平台化发展;三是坚持从实际出发,立足我省特点解决问题,充分考虑传统广电运转体制和技术设备如何有效过渡;四是坚持可落地、可推广,细化分类、分步骤实施,充分扩大参与面,推进机构、园区、企业全方位协同发展。
《行动计划》主要包含四部分内容,第一、二部分是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主要明确了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第三部分是重点任务,涉及构建智慧广电内容生产体系、传播体系、安全监管体系、新业态建设4方面共10大项工程,力争到“十四五”末,形成全省智慧广电协同发展局面;第四部分为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政策制度、发展环境、人才培养等4个方面的具体措施。
五、《行动计划》出台后的工作重点
鼓励和引导各单位结合当地实际、发挥自身优势,努力打造智慧广电建设的新亮点、新范式,形成一批特色鲜明、形态多样,可复制、可推广的智慧广电案例,力争智慧广电发展在我省取得明显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