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广播电视局发布《关于印发<山东省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广电字〔2022〕225号,以下简称《办法》),立足于山东网络视听产业建设实际,为产业基地(园区)发挥功能效应锚点定位,从基地(园区)认定条件、认定程序、考核管理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建设管理新路径,赋予网络视听产业提质增效发展新动能。
一、切实把握网络视听产业发展形势背景
网络视听产业作为数字全媒体时代文化创意产业的重要增长极,在推进数字经济新产业、培育数字经济新业态、吸纳劳动就业等方面作用显著。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建设数字中国、文化强国,凸显网络视听产业建设的重要战略地位。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大力推动网络视听产业发展。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网络视听产业,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提出“壮大网络视听产业”。《办法》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牢牢把握“向网而生、向网而兴、向网而强”工作总基调,聚焦山东网络视听发展的重要一环--产业基地(园区)的发展。
纵观当下山东网络视听建设,产业格局已初具规模,特别是短视频直播基地建设成效显著。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和山东省政府共建的全国唯一“5G高新视频实验园区”落户青岛,签约引进高新视频产业企业及机构100余家,稳步向具有重要国际影响力的高新视频产业示范区迈进。各地市积极打造直播基地,临沂已成为北方最大的直播电商集聚地,建成电商产业园44处。《办法》充分考量全省网络视听基地(园区)建设现状与未来发展潜力,力图通过规划引导更好释放基地(园区)集聚和规模效应。
二、深刻廓清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园区)建设重点方向
在看到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园区)发展大有可为、肯定基地(园区)建设成绩的同时,也应清醒地看到山东网络视听在产业协同格局、市场主体培育、引导激励效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办法》补足、放大并强调山东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园区)将在承载行业聚集、协同发展、企业培育、人才培养、成果转化等方面的突出功能,统筹谋划基地(园区)未来建设重点方向。
发挥集聚协同功能,优化产业布局。相比福建、浙江等省的网络视听基地园区建设,山东集聚效应仍待加强,产业基地园区常常面临同质化竞争、资源配置不均衡的问题。《办法》强调山东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园区)要发挥行业聚集协同作用,聚集产业高端要素,以资源开放共享为准则,主动推进基地(园区)实现个性化、差异化和特色化发展,着力打造网络视听产业集约化、集聚化和高端化升级发展新格局。
发挥系统培育功能,增强自生能力。《办法》面向山东网络视听产业面临的优势企业、高素质人才主体成长不足等问题,强调要发挥基地(园区)企业培育功能和人才培养功能,推动基地(园区)政产学研金服用等要素流动融通,搭建一体化、多面向的公共服务平台,给予企业成长空间、人才发展机会,确保龙头企业和本土机构受惠、行业专业人才受益,从而提升产业项目的自主驱动力以及可持续造血功能。
发挥引导激励功能,打造政策洼地。目前,山东网络视听扶持激励政策较少且扶持政策普及落地效果欠佳的问题已成为制约网络视听精品创作的因素之一。《办法》体现了政府政策在引导基地(园区)成果转化的重要作用,以基地(园区)为内容与技术扶持应用的窗口,促进优秀网络视听产品产出与先进技术应用,在加强业务指导、宣传推广示范、支持承办大型活动等方面全面促进其建设发展,使基地(园区)成为创新产品形态、孕育精品佳作的沃土。
三、全面保障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园区)管理落地见效
《办法》规定了山东省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园区)的组织认定和考核管理等内容,从基地(园区)认定条件标准、申报和认定工作程序、考核制度要求三方面确保产业基地(园区)建设有效落地,为完备网络视听全链条布局保驾护航。
建立高质量产业基地(园区)的重要基础。《办法》确定山东省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园区)实行认定管理并统一了高标准的准入条件,从内部来说,要求基地(园区)具备较高产业集聚度与资源整合力,具有健全管理制度与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从外部来说,要求基地(园区)所在地有政府政策支持以及建有可提供资金、人才支持的公共服务平台,旨在夯实创新性优质产业基地(园区)建设地基。
压实规范化产业基地(园区)各方责任的重要内容。《办法》确定省广电局为开展申报、认定和管理工作的主体,各设区市文化和旅游局(新闻出版广电局)和省级单位及企业的主管部门负责申报组织和情况汇报工作,在申请认定过程中须经过专家评审,按照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基地(园区)进行认定,细化申请认定流程,以此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权责明确的同时提升工作效率,进一步加强基地(园区)程序化、规范化发展。
提升可持续性产业基地(园区)管理时效的重要途径。《办法》对基地(园区)进行动态化管理,实施年度考核制度,按考核结果决定基地(园区)本年度省级资格的去留,涉及基地(园区)主要功能、运营主体、场地位置及主要负责人等重大变更行为须在三个月内及时上报,一方面使基地(园区)加强自身建设,在择优汰劣中提升可持续运营能力,另一方面使主管部门能根据实际变化及时更新指导建议,提高战略布局能力。
作为山东省为推动网络视听产业繁荣发展出台的第一个规范性文件,《办法》为加快培育网络视听高质量产业集群、充分发挥基地(园区)示范先导作用提供科学指引,将在推进网络视听产业新发展、发挥行业新动能、提振产业新经济中作出突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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